SVA訴訟最後期限通知:全球投資人法律顧問ROSEN鼓勵科興生物投資人在針對1Globe Capital LLC及其某些管理人員提起的SVA證券集體訴訟的重要截止日期10月17日之前聘請律師

紐約–(BUSINESS WIRE)–(美國商業資訊)–原因:全球投資人權益律師事務所Rosen Law Firm提醒在2016年4月11日至2019年2月22日期間(含上述日期,簡稱「集體訴訟期」)出售科興控股生物技術有限公司(Sinovac Biotech Ltd., NASDAQ: SVA)股票的人士牢記,針對1Globe Capital LLC及其某些管理人員的訴訟中的首席原告截止日期為2022年10月17日。

這意味著什麼:在集體訴訟期出售科興生物證券的人士,可以透過風險代理費安排,有機會無需支付任何自付費用和訴訟費用而獲得賠償。

接下來該如何做:如需加入科興集體訴訟,請造訪https://rosenlegal.com/submit-form/?case_id=8179、撥打免付費電話866-767-3653或者寄送電子郵件至pkim@rosenlegal.comcases@rosenlegal.com聯絡Phillip Kim律師,瞭解有關集體訴訟的更多資訊。律師事務所已經提起了集體訴訟案。如果您希望擔任首席原告,則必須在2022年10月17日之前向法院提出申請。首席原告是代表其他集體成員主導訴訟的代表方。

為什麼選擇ROSEN LAW:我們鼓勵投資人選擇有資格且在擔任領導職務方面具有成功可查記錄的律師。通常,發布通知的律師事務所並無可相比的經驗、資源或任何嚴謹的同行認可。許多此類律師事務所實際上並不從事證券集體訴訟,只是充當中間人,將客戶介紹給真正提起訴訟的律師事務所,或與真正提起訴訟的律師事務所合作。請務必明智選擇法律顧問。Rosen Law Firm在全球為投資人提供服務,專注於證券集體訴訟和股東衍生訴訟。Rosen Law Firm曾針對一家中國公司發起了迄今規模最大的證券集體訴訟,並成功達成了和解。Rosen Law Firm曾因其證券集體訴訟和解數量,於2017年被ISS Securities Class Action Services評選為排名第一的律師事務所。自2013年以來,Rosen Law Firm每年都進入了該榜單的前四強,而且為投資人追回了數億美元的資金。律師事務所僅在2019年便為投資人追回了超過4.38億美元的資金。2020年,創始合夥人Laurence Rosen被law360評選為「最佳原告律師」(Titan of Plaintiffs’ Bar)。律師事務所的眾多律師都得到了Lawdragon和Super Lawyers的表彰。

案件詳情:訴訟認為,被告對1Globe(由被告李嘉強擁有和控制的家族投資辦公室)的真實性質以及李嘉強對科興股票的所有權的故意虛假陳述和遺漏,導致根據2016年3月28日的權利協議(包括限制股東獲得的科興股票數量的「毒藥丸 (poison pill)」)進行的權利交換被延遲了幾年。若李嘉強按照第13(d)條的要求充分揭露他對科興股票的所有權,則很顯然,權利協議最遲至2016年5月即會被觸發。雖然科興從2016年開始就知道足夠資訊(主要根據私人通信),可確定1Globe和李家強已觸發權利協議,但被告隱瞞了所擁有的科興股票所有權的全部情況,以及與公司控制權之爭有關的協議。因此,被告還以侵權方式干涉了科興根據權利協議對其股東的合約義務。

訴訟還認為,假若1Globe和李嘉強的行為按照第13(d)條的要求進行公開揭露,則股東權利本應根據該公開揭露而被行使,並根據該日期發生交換。被告透過歪曲其對科興股票所有權的真實性質,導致該日期被延遲近三年至2019年2月22日,並導致集體訴訟中的投資人失去了為他們在集體訴訟期間賣出的所有股票購買額外科興股票的權利。科興應根據當時的資訊在2016年實施權利協議,1Globe和李嘉強違反了第13(d)條規定的揭露義務,加劇了該問題。此外,被告還阻止公眾瞭解被告在科興的股權價值以及其為控制公司所做的努力,導致科興的股票價值被人為壓低。

如需加入科興集體訴訟,請造訪https://rosenlegal.com/submit-form/?case_id=8179、撥打免付費電話866-767-3653或者寄送電子郵件至pkim@rosenlegal.comcases@rosenlegal.com聯絡Phillip Kim律師,瞭解有關集體訴訟的更多資訊。

上述訴訟的集體尚未得到認證。在此之前,除受聘之外,律師將不會為個人提供法律服務。個人可自行選擇聘請律師,也可以作為缺席集體訴訟成員,且目前無需採取任何行動。投資人在未來任何可能的賠償中的分成金額大小與其是否作為首席原告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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