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提醒上市櫃公司於疫情期間召開股東會,應依『防疫作業指引』辦理,並鼓勵投資人多使用電子投票行使表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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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Freepik

報新聞/編輯部

為因應新冠肺炎疫情,金管會前已公告自109年4月20日起股東進入股東會會場,應佩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未佩戴口罩,或經連續量測二次體溫有發燒達額溫攝氏37.5度或耳溫攝氏38度者,禁止該股東進入股東會會場。隨著111年股東常會即將到來,金管會再次提醒各公司召開股東會,應依集保公司配合疫情滾動調整之「因應防疫召開股東會之作業指引」辦理,並事先妥為規劃會場安排,俾利完成股東常會之召開。

另為利股東行使表決權,金管會已規定全體上市櫃公司自107年1月1日起,應將電子方式列為股東會表決權行使管道之一,且為落實股東行動主義並持續提升公司治理,金管會於111年1月18日發布命令,將適用範圍擴大至全體興櫃公司,並自112年1月1日起實施。金管會呼籲公司及股務代理機構於疫情期間,鼓勵股東積極採用電子投票方式行使表決權,俾兼顧防範疫情及符合公司召開股東會實務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