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季節
原本針對炒房惡行,內政部提案修法,炒作不動產造成民眾恐慌及市場交易不安,而損及公眾或他人情形者,更可處3年以下徒刑或併科罰金100萬~5000萬,但在民進黨立委反彈後拿掉了嚴懲炒作最高處三年徒刑條文,民進黨團幹事長鄭運鵬更指出,何謂造成民眾恐慌及市場交易不安而損及公眾或他人情形,定義不容易。
怪了,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可何謂「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不也是相當難以定義的用語?
那為何妳民進黨執政6年來,不比照同樣的標準,將社維法相關條文刪掉,反而大用特用,拼命將批評政府的民眾送辦?
從2011年到2018年之間,每年被政府依照社維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移送的案件,介於0-21件之間,但2019年暴增為151件,2020年更高達320件。但暴增的同時,法院定罪率卻只有2成,顯示政府的胡亂送辦。
在對付批評政府的民眾時,民進黨的標準就是寧可錯殺一百不可放過一人,先辦了再說,在對付炒房者的時候,就是定義不容易所以直接放棄修法給予刑責。讓一個執政的時候,總是習慣保護少數魚肉一般民眾的既得利益者的不法獲益,卻壓榨多數人的言論自由等各項權益的政黨一再勝選,人民怎麼可能會有好日子?要讓台灣好,就必須讓民進黨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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