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王百佑/苗栗報導
苗栗縣後龍鎮外埔地區於110年11月30日發生持槍強盜案,警方獲報後立即成立專案小組,迅速於2小時查獲犯嫌到案,起出犯案槍枝及犯罪所得,全案依強盜罪移送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偵辦。
洪姓犯嫌因缺錢花用,竟心生歹念,於社群網站軟體向桃園某當舖佯裝欲借款,刻意約在平日人跡罕至的後龍鎮外埔漁港見面,與被害人於汽車內洽談借款事宜,洪嫌上車後隨即拿出預藏之槍枝,恐嚇被害人交出身上財物,被害人擔心遭到傷害而交付隨身的1枚金戒指,洪嫌得逞後隨即逃逸。
竹南警察分局於案發當(30)日10時許獲報上情,立即與苗栗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成立專案小組,迅速掌握犯嫌特徵並通報苗栗縣內各警察分局實施攔截圍捕,專案小組落實勤務循線攔查涉案車輛,始掌握洪嫌犯案後藏匿地點,於當(11/30)12時許運用優勢警力進行攻堅,順利逮獲洪嫌,並起出犯案用空氣槍及銷贓所得現金,全案依強盜罪移送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
警方提醒民眾,借貸應循正當管道,勿向來路不明的網站、店家或個人借貸,以免衍生糾紛,另若與陌生人相約見面,應結伴而行,選擇人潮較多的公共場所見面,以免受害。
本次苗栗縣警察局發揮團隊精神,透過情資交換、相互配合圍捕任務,群策群力於2小時迅速查緝犯嫌到案,充分展示警方維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及打擊不法之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