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方笙楠臺北報導】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一大隊前與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航空警察局、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及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於109年11月19日凌晨查獲運毒司機涉嫌運輸第四級毒品(毒品先驅原料)三級丁氧羰基去甲基愷他命(N-Boc-Norketamine)23箱(純質淨重約700公斤),立即報請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義股指揮,溯源偵辦。
案經專案小組積極溯源,長期跟監、蒐證及透過資料分析,發現毒品金主、貨物聯絡人利用夜間時間倉儲區忙碌運輸之際,結合倉儲業、報關行、運輸業及物流公司等成員,以通盤精細分工、內神通外鬼的手法,掩護毒品順利通關,再企圖不法販售牟利。
專案小組經蒐證後見時機成熟,於110年2月3日持臺灣桃園地方法院開立之搜索票,兵分19路發動搜索並拘捕主嫌等人到案,當場查扣新臺幣519萬元、手機15支等證物。復經發動數波行動,積極溯源,總計查獲主嫌、運毒司機、報關行、物流及倉儲等22人到案,並於110年7月26日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偵辦。
行政院長蘇貞昌於109年11月23日「毒品防制會報」中申嚴「拒毒於境外」、「截毒於關口」以降低毒害,並請警政署長陳家欽指示刑事警察局長黃嘉祿責令各警察機關加強查緝,打擊跨境運輸毒品犯罪。本案「截毒於關口」,查獲巨量之第四級毒品三級丁氧羰基去甲基愷他命(N-Boc-Norketamine),並向上溯源查獲毒品走私集團成員共計22人,讓不肖分子警覺,宣示政府強勢執法及全力掃除毒品危害之決心,並持續落實強化境外、邊境查緝能量,保障人民健康安全,維護社會治安。
圖說: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一大隊長洪松田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