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花蓮吉安分局稻香派出所於日前9時許接獲報案,在吉安鄉知卡宣大道三段與廣賢路二段口有交通事故。經了解為菲律賓籍女子騎乘普重機沿廣賢路二段直行,黃姓女子駕駛自小貨車沿知卡宣大道三段直行。雙方於上述路口發生交通事故。機車駕駛為無照駕駛、黃姓女子持照正常,雙方酒測均為0,機車駕駛手腳擦傷、意識清楚,送往門諾醫院治療。吉安分局已完成事故現場拍照及測繪,詳細肇事原因有待釐清。
花蓮吉安分局長林俊廷呼籲,未領有駕照駕車處1萬2000元以上罰鍰,並新增累犯加重規定,5年內2次以上處2萬4000元罰鍰;無照駕駛一直以來為警方重點取締違規項目,以保護所有用路人交通安全。另外提醒駕駛人行經路口時務必減速慢行,並遵守交通規則,注意左右來車,以保障自身及他人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