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刑事警察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於165反詐騙系統資料庫分析發現,有多家科技有限公司及工作室之公司帳戶用於詐騙被害人匯入詐騙款項,研判係詐騙集團虛設公司並設立公司帳戶作為洗錢之用,經深入追查後發現係以江姓犯嫌為首之詐騙集團所為。
案經報請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宿股陳宜君檢察官指揮偵辦,會同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刑事警察大隊偵一隊及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等單位分工追查,發現江姓犯嫌係與不詳詐欺機房配合,先指揮旗下成員設立人頭公司,誆騙銀行係從事虛擬貨幣業者並開立公司戶後,再以製造假買賣虛擬貨幣為由,進而將不法詐欺所得洗出,從中獲取暴利,若遇臨櫃提款詐欺款項時,皆供稱係從事虛擬貨幣買賣,躲避警銀攔阻詐騙。案經蒐證完備後,於113年4月初動員維安特勤警力進行攻堅,逮捕江姓主嫌、車手、收水及人頭帳戶犯嫌計11人,查扣手機、公司大小章、汽車3輛、存摺,並向法院聲請刑事裁定追扣涉案帳戶被害人遭詐款項現金900餘萬元、土地11筆,全案依詐欺、洗錢防制法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偵辦。
該詐欺洗錢集團自112年初成立至今,洗錢詐騙款項超過1億餘元,不法所得高達上千萬,目前清查被害人計355名,手法均為假投資詐欺的老梗,惟詐騙集團話術高明,被害人欲出金時均以再付最後一筆手續費就可全額退款之名義要求被害人再投入金錢,最後遭騙一空。
刑事局呼籲民眾,投資應循正常管道,網路上宣稱「穩賺不賠」、「保證獲利」、「理財飆股」等都是詐騙,一定要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110報案專線求證,以防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