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112年11月5日21時30分,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北屯派出所警員施呈諭與陳佳瑋於東山路一段執行守望勤務時,成功查獲一名妨害公務通緝犯。
警員施呈諭與陳佳瑋在北屯區巡邏時,於北屯區東山路一段與軍功路二段口發現一名劉姓通緝犯(75年次)駕駛機車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警方立即對其進行攔查。劉男無法提供有效身分證明,並提供虛假資訊,拒絕配合警方的身份驗證。施等2名警員察覺到異常,進一步詢問車主身份,但劉男也不斷提供多個虛假名字,警方查證卻都顯示無資料。
此時,劉男出示手機通話給員警看他真的在打電話確認車主,不料讓施員眼尖發現,聊天紀錄中寫著「能跑快跑!」。施、陳二員問什麼叫能跑快跑?讓劉男百口莫辯,不知做何解釋,只得頻頻裝傻。同時支援警力抵達,劉男見無處可逃,只得配合將正確身分報給員警。
經警方查核,劉男為法院判決之妨害公務通緝犯,由臺南地檢署於111年3月發布通緝,警方將其逮捕返所進行偵辦後移送法辦。
第五分局呼籲民眾,法網恢恢,切勿膽大妄為。警方將持續致力於打擊犯罪並守護社會治安,確保民眾生活於一個優質、安心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