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捷運警察隊第一分隊警員方鵬程、林子豪、劉倚婷執行112年10月30日18時至20時巡邏勤務,於19時39分接獲中捷公司行控中心通報,在文心崇德站有需要捷警協處案件。
不久,方等3員到場後由值班站長告知,有1名婦人獨自於站內徘徊許久,然後向站務人員說:我迷路了,怎麼回家。站務人員便請其坐在詢問處旁並向婦人了解狀況,期間發覺該婦不僅疑似有失智且發現其有尿溼褲子的情形,但該婦人卻不自知。得知情況的捷警除在現場安撫婦人情緒外,也請本隊女警劉倚婷陪同婦人到廁所做清理衣物的工作,清潔完畢後警方藉由婦人提供的手機中多組電話號碼查詢,成功的聯繫上婦人姊姊。接獲警方通知的姊姊焦急趕到文心崇德站,看到婦人確認是其胞妹(姓王,70多歲),同時向警方表示,她的妹妹自從頭部發生撞擊受傷後就患有失憶症狀,尤其最近越發嚴重,對此次發生的脫序行為表示抱歉,就在其要將妹妹帶回家之際,再次向捷警與站務人員的為民服務作為表達感謝之意。
捷運警察隊呼籲,家中如有年長之人、身心障礙者或失智者外出,應儘量有親友陪同,且注意其可能活動的範圍,身上亦予以協助佩戴可辨識其身分或與家屬聯絡方式之物,以利萬一有發生類似情形時,能迅速與家人取得聯繫,並請民眾若發現周遭有此類情形,不吝向捷運警察、站務人員反映或撥打110,以提供需幫忙之人及時的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