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日前(8月28日)下午17時50分許大里分局警員蔡佳霖在執行交通疏導任務時,發現立元一橋(環中東路、德芳南路)車潮回堵,判斷前方可能發生交通事故,迅速騎車前往現場查看。當即發現一輛休旅車停在橋上車道上,雖然開啟雙黃警示燈,但未設置交通錐或其他警示設備,為確保交通安全,蔡佳霖立即上前了解協助。
原來是張姓民眾駕駛廂型車要返回公司,行經大里區立元一橋時,車輛突然拋錨無法發動,因當時正值交通尖峰時段,車潮受阻後,大量機車於故障車旁竄行,突發的狀況讓駕駛一時不知所措,在車旁無助的撥打電話求助,所幸大里所警員蔡佳霖執立即到場協助,一面指揮駕駛操作方向盤,並使盡全力幫忙將車輛一路向前推行至安全路段,迅速排除疏解壅塞路況。
霧峰分局長陳祥麟表示,行車前車輛的安全檢查項目區分為「五油」、「四燈」、「三水」,輪胎的胎壓、胎紋深、形狀有無異狀也非常重要,做好行車前安全檢查,才能保護駕駛及乘客,安心出門,平安返家。另若駕駛途中車輛故障,駕駛應保持冷靜,將車輛移置路旁,若無法移置應於適當距離擺放警示牌避免後方來車追撞,同時通知道路救援以排除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