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特派方笙楠臺北報導】臺北市中山分局員警擔服巡邏勤務時,見一自小客車違規併排停車遂上前攔停,盤查過程車內散發濃濃酒氣,發現駕駛酒後駕車,當場帶回偵辦。
中山分局長春路派出所清晨執行巡邏勤務時,巡經長春路發現前方有一台自小客車違規併排停車,便上前攔查,過程中發現車內散發濃濃酒氣,員警遂將稱剛吃完麻油雞的駕駛陳女引導至路旁安全處所實施酒精濃度測試,一測酒精濃度高達0.47 mg/L超過刑法公共危險罪標準值,當場將陳女的新車移置保管,後續製單舉發並依規定吊扣該汽車牌照二年,全案詢後將陳女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偵辦。
中山分局呼籲,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飲宴聚會飲酒後應搭乘計程車、大眾運輸工具或使用代駕服務,勿抱持僥倖心態酒後駕車,以免發生事故造成悲劇,安全才是回家唯一的路,全民共同營造零酒駕的行車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