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_許家源/雙北報導】
台灣為了避免生物可分解塑膠對既有回收體系的影響,並進一步減少免洗餐具的使用量,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于112年2月4日預告修正了「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公告。根據公告,自今年8月1日起,八類限制使用對象將不得提供由生物可分解塑膠製成的免洗餐具,此項公告今天正式發布。
根據環境保護署的說法,從91年7月開始,公部門(包括政府部門、公立學校和公立醫療院所)、私立學校、百貨公司、購物中心、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和有店面餐飲業等八個管制對象被禁止提供塑膠類的免洗餐具。而從今年8月1日起,這八個管制對象將全面禁止提供由生物可分解塑膠製成的杯子、碗、盤子、碟子、餐盒和餐盒內的塑膠內盤等免洗餐具。
環境保護署參考了歐盟在2022年11月30日提出的生質基、可生物降解和可堆肥塑膠政策框架,該框架指出生物可分解塑膠應該在減量、再利用和回收無效的特定用途中使用。環境保護署考慮到近年來許多業者將生物可分解塑膠作為限塑後的替代材料,但這種材料只能在特定條件下迅速分解,且國內缺乏適當的再利用和堆肥設施,這影響了既有的回收體系並帶來相關的環境問題。為了進一步減少免洗餐具的使用量,此次公告的修正將生物可分解塑膠免洗餐具納入禁止提供的範圍內,期望未來台灣在源頭減量方面能夠取得更大的進展。
【文章來源】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回收基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