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今年4月底在本市大里區、東區、太平區、南屯區等超商及百貨商行,陸續發生MyCard點數卡詐騙盜用案件,犯嫌向店員佯稱購買5000點或10000點面額之MyCard點數卡,並假借信用卡付款失敗或提領現金等理由離開,當店員要註銷點數卡時,發現已經被使用無法註銷,才驚覺受騙向警方報案。
因案件涉及多個轄區,遂由刑事警察大隊科偵隊統籌各案情資,報請臺中地方檢察署真股戴檢察官旻諺指揮偵辦,追查過程中,發現犯嫌居無定所、沒有交通工具,增加偵查難度,惟辦案人員設法突破重重困難,運用大數據分析比對相關資料,最後掌握黃姓男子涉有重嫌,持搜索票及拘票在西屯區將黃嫌查緝到案,並在扣案手機內發現受害店家MyCard點數卡等相關證據,全案警訊後以涉嫌刑法第339條詐欺罪,移送臺中地方檢察署複訊,訊後裁定3萬元交保及限制住居。
警方調查發現黃嫌進入店家之前,就開啟手機錄影功能,並把另一隻手機疊在上方,將螢幕蓋住避免露出馬腳,趁著店員不注意的時候,將手機朝向列印單據進行側錄,就假借理由離開,再從錄影畫面擷取序號及密碼,立刻儲值到線上遊戲使用,統計短短不到一週就盜用約新臺幣6萬元,科偵隊獲報後,立即抽絲剝繭以資料追人,將黃嫌查緝到案,避免更多店家受害,阻止這起連續盜用案件。
經瞭解黃嫌曾期許自己要好好做人,但是沉迷線上遊戲抵擋不了誘惑,依舊犯下不法行為。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呼籲,店家販售具有序號及密碼的商品,必須當場結清款項,如果無法完成付款時,應立刻註銷單據,並留意顧客有無異常行為,避免遭到不肖歹徒盜用,平白遭受損失,如有發現可疑情事時,可撥打「110」報案電話或向警方提供情報,警民合作共同淨化治安,另呼籲社會大眾,勿急功好利求高報酬而從事不法行為,善惡終有報,勿自毀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