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日前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黎明派出所警員蔡幸蓉、黃志仁接獲臺灣銀行黎明分行行員報案,稱一名男子欲設定約定帳戶便於轉帳大筆金額作為投資虛擬貨幣,且與男子閒談中發現,其先前已用ATM分批匯款新台幣50萬元至網友所提供的虛擬貨幣帳戶準備獲利了結,行員擔心男子遭詐騙,遂報警請員警協助關懷了解。
江姓男子向員警表示,自己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一名女網友,彼此常分享投資理財之道,在網友的介紹下加入Fx6外匯交易平台,在投入50萬元投資虛擬貨幣後,打算第一次出金提領獲利金額,卻因該平台整合作業,導致出金失敗,遂聽從網友建議,若想要快速領現,就到銀行辦理約定帳戶,男子身陷其中,不知不覺落入詐騙集團放長線釣大魚的陷阱。期間男子試圖聯繫網友告知銀行襄理和警察都在關心一事,網友竟告知他再換間銀行試試看,藉此躲避員警的關懷提問,此種亂槍打鳥的方式令人更加懷疑,加上員警再三勸阻,男子大夢初醒雖然發財夢碎,仍決定設定停損點,不再聽從網友指示,免得落得血本無歸。
第四分局分局長李建興表示,現今虛擬貨幣投資平台甚多,務必選擇有官方認證之平台才有保障,勿輕信來不明的網友介紹貿然投資借貸,謹記防詐騙三要訣,「冷靜、查證、報警」並播打110、165反詐騙專線求證,避免成為詐騙集團眼中的肥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