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家源/雙北報導】
據環保署今(112)年初公告「一次用旅宿用品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草案)」等相關政策,規範於第一階段(112年7月1日)起,不得在客房內主動提供一次用旅宿用品;第二階段則明定,業者應提供未含一次用旅宿用品房型之價差至少5%優惠等相關政策,實施日期由地方環保局提報環保署核准發布。觀傳局表示,正面看待環保永續趨勢,但仍建議中央,務必提供旅宿業者妥為因應的緩衝期,並期盼未來正式公告後相關規範更明確,以利旅宿業者遵行,並減少北市府環保局未來稽查工作之負擔。
面臨全球淨零排放浪潮,旅宿業者應儘早做好準備,延續產業競爭力、調整經營方針並提前整備,共同朝永續環保目標邁進,也應強化旅客宣導、響應淨零浪潮,抓住「綠色觀光經濟」商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