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銘駿/台中報導
改裝車常製造噪音,尤其在寧靜住宅區行駛更是擾人清夢,噪音係屬環保機關之權管,台中市警察局原定每月協調並配合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交通部公路總局臺中區監理所執行「環、警、監聯合稽查工作」8場次,由各分局所轄區域分區執行。然市警局為維護市民居住安寧,防範並取締暑假期間改裝車製造惱人噪音,特別再協調市府環保局於111年6月份增加至14場次、7月增加至15場次、8月增加至11場次、9月增加至12場次,統計6、7、8月份(含暑假期間)共計執行40場次,由市府環保局依噪音管制法第26條取締噪音車輛146輛。比較前期111年3、4、5月份共增加17場次聯合稽查工作,取締噪音車輛計增加48輛。
台中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表示,警方將持續與監理、環保機關聯合執行取締噪音及改裝車輛專案勤務,請民眾確實遵守交通法規,勿擅自改裝車輛製造噪音,另呼籲民眾勿危險駕駛、競速或無照駕駛,並提醒民眾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多利用大眾交通運輸工具或指定代駕,以確保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