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方笙楠臺北報導】「領到駕照,才能駕車!」鑒於無照駕駛人往往對交通規則不熟悉、駕駛能力不足而發生危險,萬華分局提醒民眾:考取駕駛執照之後再上路,以維護他人及自己的安全。
現在汽、機車取得方便,但想要駕車上路,「持有駕駛執照」是最基本的要求。近年來發生不少無照駕駛肇事傷亡案件,除了肇事者本身須自負行政、民事或刑事責任,嚴重的是造成自己及無辜他人生命、身體、財產損害、家庭破碎及社會成本的重大損失。警方統計今年上半年舉發無照駕駛共2,180件,為避免車禍憾事發生,將加強機動巡邏攔查,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無照上路。
萬華分局表示,即使考領有駕駛執照,行駛時也必須遵守道路交通號誌、標誌、標線之指示,減速慢行,保持適當行車安全距離及間隔,確保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