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拍真的要小心  當網約外拍遇上致命攝淫師

【記者方笙楠臺北報導】2017年3月1日,陳姓外拍女模,遭加害人程宇程在臺北市南港區的萬象大樓性侵並殺害,士林地檢檢察官偵查終結,起訴並求處死刑,然士林地方法院僅判處無期徒刑,再度引起社會大眾對性侵害及死刑議題的關注。

性侵害,不只是暴力犯罪,更剝奪被害人的身體自主權。據統計,寒暑假或連續假期是性侵害犯罪的高峰期。網路外拍日漸風行,許多兼職的外拍模特兒,不乏涉世未深的青少年或大學生,攝影師素質良莠不齊,甚至醉翁之意不在酒,以外拍為由,取得應徵者私密照片後,藉機性勒索時有所聞。

面對網約外拍衍生性暴力犯罪(如性侵害、性勒索、性誘拐),應如何防範自保?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提醒如下:
一、  事前:蒐集資訊,詳盡調查:
觀察攝影師作品,網路及社群軟體或外拍同好(臉書、Dcard)的評價,不拍攝或傳送私密或裸露的視訊及照片,隱匿網路平台資訊,避免洩漏個資。
二、  事中:攜伴赴約,堅定拒絕:
釐清外拍工作細項(環境、工作人員、拍攝內容),攜伴赴約,隻身赴約應避免封閉或收訊不良的場所(如地下室、停車場或汽車旅館…等),並在攝影師面前與親友聯繫告知工作地點及時間。不取用他人準備或離開視線範圍的食物及飲料,以防有心人下藥,勇於表達對工作人員的藉機碰觸或性騷擾不滿。
三、  事後:保護安全,拒絕性暴力:
若不幸遭假外拍真性侵,以保護生命安全為優先考量,牢記加害人的特徵及穿著,保留生物跡證,並即時向警政單位求助。

最後警方提醒,外拍的尺度雖難以界定,然呈現性感不代表性邀請或性暗示,肢體表達不應該與性慾劃上等號,不等於旁人可以恣意解讀或以非善意的眼光凝視或評價。願每個人的身體自主權都能受到與尊重與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