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臺中市清水警分局沙鹿所巡佐賴建明、員警余昇懋、黃譯緯5日15時許,巡經沙鹿區臺灣大道七段與七賢路口停等紅燈時,眼尖員警發現前方自小客車懸掛號牌明顯較新,且細看底色及黑字體部分,與其他車輛號牌字體粗細有所差異,經攔查後,施姓男子配合查驗,警方發現施男名下有部車輛日前嚴重違規超速現遭吊扣牌照中,怪異的是,廠牌、顏色卻與現場攔下之車輛相符,惟牌照號碼不同,當下引起警方注意並深入追查,施男見事跡敗露,向員警稱所懸掛的車牌是網購客製化之偽牌。
彰化施姓男子日前因嚴重違規超速40公里以上,牌照遭吊扣6個月,施男無車可用之下,發現友人車輛廠牌、顏色、樣式均相同,竟異想天開在友人不知情下,於網路訂購客製化偽造友人號牌,以為神不知鬼不覺,惟本月5日下午15時許,行經沙鹿區臺灣大道七段與七賢路口時停等紅燈時,眼尖員警發現,車牌怪異將渠攔停查驗,施男向警方自稱曾被攔下查驗過,企圖說服警方不再追查,但員警仍持續查驗,並發現施男名下車輛與現場車輛廠牌、顏色及樣式相同,再深入查驗,更發現該牌照梅花鋼印粗糙且底色顏色與監理站核發之牌照不同,經拆卸牌照確認為偽造車牌,施男除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3款「使用偽造號牌」開單舉發外,並依法移送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偵辦。
臺中市清水警分局分局長蔡慶星表示,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超速40公里以上的重大違規超速將被吊扣號牌6個月及酒後駕車吊扣號牌2年之重罰,提醒駕駛人應遵守交通規則,以共同維護用路人生命財產安全;蔡分局長亦提醒車主勿違法懸掛他車車牌或網路購買偽牌行使於道路,警方將依法查究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