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彭可/臺中報導】113年5月7日19時23分,一起交通意外發生在沙鹿區臺灣大道六段某大學校園門口,事故中,張男駕駛的車因不明原因失去動力,滑行後與柯男駕駛的自小客車相撞,隨後又撞擊BRT站體。現場柯男駕駛的左手腳受傷,經送醫治療後無礙,且雙方皆未飲酒。
警方呼籲駕駛人在上坡停車時需將擋位換至P擋,確實使用手剎車,確保行車安全,以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和財產安全。該案已轉由交通警察大隊進行肇事責任的分析與判斷。
警方呼籲汽車駕駛人於上坡停車時,務必將擋位排入P擋,確實拉起手剎車,以維護自已及他人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