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112年8月10日7時許,東勢分局東勢派出所警員吳鳳紋擔服備勤勤務,接獲民眾林女(84年次)報案表示停在家門口的機車不見了。吳員詢問林女其機車是否曾放置他處或是家屬騎乘離開?林女肯定的回答,已經詢問過家人,確定無人騎乘該部機車,且機車鑰匙也還在自己身上,應該真的是遭人騎走了!警方到場後,協請附近鄰居提供調閱監視器,立即發現監視器畫面將機車騎走的人貌似就是林女!林女一看驚呼,「那個人真的是我啊!難道真的是我騎走的?我真的忘記我有騎車了! 」林女後來才想起8月8日曾搭乘客運外出,可能騎乘機車到客運站附近停放後就忘了將機車騎返家。吳員便載著林女前往客運站尋車,果然發現林女的機車就停在超商前,林女又驚又喜,直呼自己真的都忘了自己有騎過機車這件事,且警方短短五分鐘便協助找到機車,真的十分感謝。
東勢派出所所長藍忠明呼籲,民眾可善用手機,在停車後拍下停車位置及周遭環境,幫助記憶車輛停放位置,另停放汽機車時除記得拔鑰匙外,記得多加一道大鎖,確保愛車安全。